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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…當初的事由人寫了一篇文章給我
是個女生…
原來大約一年半前她將我的照片和網址給了當時的男友
那個人就開始把我的照片固定的轉貼到該討論區
所以就這樣一傳十 十傳百
頓時無言…
我回信跟她說…幸好她跟這個男生分手了
昨天還看到有人說我真的是我(廢話!要不然我是誰?)
因為她有在我的日記裡看我提到這件事
很好…我不用證明我是誰了…
但是很奇妙…長達一年半的時間…相信透過那邊來我網站的人不少
竟然沒有一個人告訴我任何事
大家保密防諜的工作做的真好…人人都是狗仔嘛?
一個20幾萬會員的討論區…竟然就任由其會員轉貼不相干人士的照片
我不想要批評全數的香港人…因為我也有香港朋友
只是這次的事件讓我很震撼吧…
真搞不懂一個陌生人的長相對大家竟然如此重要
有人還把我的學歷也都PO上去…這麼想要認識我…怎麼不直接寫信給我?
告不告很重要嗎?
大家似乎忘記這件事的本質是什麼…
就這樣吧…成名的代價?真好笑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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