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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今天去考了駕照的筆試部分......

"沒過!"


真是晴天霹靂!
我錯了六題...規定只可以錯五題...
就這麼一題...讓我飲恨...下次再來....

想當然...載我去的毛怪...就成為我擺臭臉的可憐犧牲品...

題目其實不難...可是和我看到的考古題不一樣...完全換了新的考卷...
雖然圖文並茂...可是選項很奸詐...所以我就不小心的錯了很多題
像是
"在鄉間小路上..遇到行駛很慢的農作車...應該怎麼辦?"
這種題目大概是鄉下才會問的吧?
LA版本應該就會變成
"在Hollywood上..遇到超速行駛的明星...應該怎麼辦?"

答案是:放慢速度...視情況改變速度!
可是我選了:在另一線道..依規定速度前進

奇怪!明明就有另一線道..那我為什麼一定要跟在牛車後面?
一點都不合理!!!!

還有
"如果沒有特別規定..請問在住宅區的最高限速是多少?"
答案是30mph
可是我們這邊連主要道路Broadway上都不能超過20mph了..
為什麼住宅區可以???

不合理!!!!

在眾多不合理的題目環繞之下...
我就不及格了...


那個服務人員臉色又很難看...
新規定的要求證件要很多種...可是我沒帶齊...所以又跑回家拿
然後視力測驗我明明可以看到第六排的最小字..她就硬是要問我第五排是什麼
奇怪...視力好不行喔???
(不過我兩眼視差真的很嚴重...唉....)

總之...
今天考的很不爽....
下個星期又要再去一次...
真不喜歡重考的感覺....討厭死了~~

毛怪:我最倒楣了!還要被擺臭臉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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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eny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