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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(08.24)發生了一件讓我非常不開心的一件事情!

我在FB上看到誠品風格文具館發出的新品訊息「Outdoor收納包」,
裡面的介紹文完全copy Paste我的介紹文「mini Outdoor背包多功能袋」

http://denyasw.pixnet.net/blog/post/35432374

誠品盜用文章截圖-3-1  
(圖片擷取自誠品風格文具館FB粉絲團)

mini-1  

裡面的文字和我的介紹文一模一樣!
連台灣尚未代理進口的Prefill那段都原封不動的照抄,
我真的超不爽的!

你要借用或是參考,至少要告知原著作者,或者加以修改~這是基本常識吧?
沒想到原封不動的照抄是什麼意思?

我在FB的照片上抗議,
結果是他們的網管人員跟我聯絡,然後把FB的照片刪除!
我要求要誠品的人跟我聯絡,
因為追查源頭才知道一開始是文具館的網頁就已經盜用了~
FB管理者才轉介了文具館網頁的文字,
我知道這種FB管理者通常都是網路公司的人在負責,
我不要她的道歉,我要誠品的道歉!

誠品盜用文章截圖-5-1  
(圖片擷取自誠品網路書店-風格文具館)

誠品這麼大一家的公司,
公司有這麼多人在負責文具館的行銷,
區區一篇介紹文字寫不出來,要來盜用別的商家寫的介紹文,
事發之後也不給予一個明確並公開的道歉,我無法接受!

我自認為算是誠品的忠實支持者了,
就算我自己在賣文具,我也會告訴我的人客說,有些東西可以去誠品買,
誠品的品相齊全,價格比較合理之類的!
今天被抄襲了文字,卻沒有人來跟我知會或是道歉,
難道這就是一個大公司該有的態度嘛?

開口要分享、要借用,我從來不拒絕!
我也不會收費或是說要怎樣怎樣,
基本的著作權法都不懂,憑什麼說自己帶來閱讀時尚,帶來不一樣的閱讀文化!
整個就是一個笑話!

網路部落格的所有文章都是部落客自己嘔心瀝血之作,
今天我寫文章,無非是要宣傳我販售的商品,
整碗端過去然後販售一樣的商品,怎麼都不會不好意思?
更誇張的是:文中的ZEBRA Prefill根本是台灣都還沒有代理進口的商品,
沒有經過確認就直接PO上也太不用心了吧?

我不敢說我在文具界有多出名或是多了不起,
但是我對文具的熱情和用心,絕對算是還排的上名的人!
我無法接受被所謂的大公司嫖竊我的文字,最後用修正內容,然後不了了之的態度敷衍過去!

現在的介紹:http://www.eslite.com/Stationery/st_product.aspx?pgid=1005154192161148

或許他們對我的不滿感到小題大做,沒什麼嘛~只是文字借用一下啊...刪掉就好了嘛!
或許我依舊會繼續分享誠品進口的好東西給大家知道,
但是我對於誠品的企業道德,打了一個無比大的問號!

我很失望
我很難過
我很生氣
我很不齒
我非常不高興!

 

[後續]

2012.08.24 PM06:25
誠品文具館FB粉絲團的小編PO文道歉了!

eslite0825  

最後還是網管的可憐小編當了替死鬼.....

2012.08.25
上面這篇道歉文,不到一天就消失殆盡了!
太沒有誠意了~我要採取別的抗議方法了!

2012.08.27

誠品在文章下留言的致歉文:

很抱歉,在此向您說明:
由於同仁整理【Outdoor收納包】商品資訊時, 因一時不察誤用貴網站部分文字,
在接獲您的來函後已立即修正,並對於造成您的困擾,尚祈您的見諒。
日後對於頁面商品之介紹資訊,必將加強留意其來源,並感謝您的指正與回饋。
相信誠品還有很多需要努力的地方,並希望您給予我們改善的機會,您的意見將是我們持續精進的動力。

麻煩您撥冗與我們電話聯繫,我們將親自說明及致歉意。
TEL:0800-666-798#2
誠品書店 敬上

我的回覆:

給誠品書店,
對貴公司而言,或許認為在部落客的文章中,
公開留言就算是一個公開致歉的交代了!
說真的,我覺得誠品在處理智慧財產權這種事情上面,
極端不尊重原作者!
更重要的是,我也是商家,這是我要宣傳商品所寫的文章!
何謂「一時不察誤用」?
請問競爭對手可以用誠品的文案嘛?
我也可以用誠品的文案賣東西嘛?
然後被誠品抓到,我只要說「不好意思,一時不察」就了結了嘛?
如果我都沒有發現,是不是就好像整件事情都沒有發生過?
貴公司的員工任意copy paste網路文字當做你們重點商品的文宣,
僅是在我的文章中貼一篇對不起,一時不察就可以了事,
你們將文章PO上官網的時候,是否也是抱著不要被發現就好了的心態呢?
我沒有要金錢賠償,但是對於你們這種貼文道歉也無法接受!

更不想要打電話,讓這樣的事情沒憑沒據,
我或許沒有辦法對抗貴公司這種大企業,
但不代表我能夠接受以上的道歉方式!
太沒誠意,也太沒SENSE.

謝謝

2012.08.28

誠品的客服信箱回覆我的抗議:
「對於同仁誤用貴網站部分文字,所造成之困擾,我們在2012/08/27於您的部落格上公開致歉,祈盼獲得您的體諒,也希望就此事件給予我們持續改善的機會。」

2012.08.30

我在FB對整件事情最後的心得:

關於先前誠品抄襲我介紹文一事,我並沒有進行任何下一步的動作!(煙)...
後來客服信箱給我了一封回覆,看完真是只有「原來誠
品的水準也只有這樣了...」...
以下這篇回覆,在我看來,有
一種「啊都已經給妳公開回覆了,妳還要怎樣?」的感覺...
就算用詞很有禮貌,背後的態度,令人難以苟同!

以下為8.28誠品客服回覆內容:
「對於同仁誤用貴網站部分文字,所造成之困擾,我們在2012/08/27於您的部落格上公開致歉,祈盼獲得您的體諒,也希望就此事件給予我們持續改善的機會。」

老實說,我沒有任何「困擾」,我只是覺得「誠品抄襲典雅文具舖文
案」是個事實,
今天你敢抄襲後放在貴公司的公開網站,你就應該有承擔道歉也要放在貴公司網站的能力!

蘋果日報的記者其實有跟我聯絡,但是我擱著了...
歹戲拖棚也是
挺難看的!
這件事情我會一直記著~先前的那篇文章我也會一直放著

儘管天下文章一大抄,
但是

最基本的尊重與自認為文化企業該有的尊嚴和品德,

請不要忘記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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